从童年到成年,一遍又一遍地,大众被告知吃肉是正常的,甚至是享受优越生活的一个组成部分。但是,如果我们认真地请那些把食肉看作为理所当然的朋友们说出吃肉的理由时,他们却讲不出什么有说服力的论点。一种常见的说法是:“大家都是这样(吃肉)的”,或者“从古以来都是这样的”。另一种‘比较讲道理’的说法是:“动物天生来是供人们吃的”,并且,“人类比动物强大,所以人吃动物肉是合理的”。最后还有一种说法:“肉是一种副食品而已,我买些肉吃和挑选其它菜吃没有本质的区别”。让我们看看这些说法是否站得住脚。

肉食主义的逻辑悖论

它们都是我们的朋友,我们没有权利吃它  

狗是我们的好朋友,但猪不是?

现在家中养宠物的很多,在养狗的人看来,狗是人类的朋友,吃狗肉是不可思议的,自己不屑与那些吃狗肉的人交往。的确,狗是很有灵性的动物,对主人非常忠诚,新的研究发现狗有类似人类的同情心等那种复杂的情感,可以和人进行情感交流。但是,养狗的人虽然痛斥吃狗肉的人野蛮、缺乏爱心,对自己吃猪肉的行为却认为是正当的,从古以来都是如此的。那么,猪真的是我们的食物吗?我们爱狗是没有错,但是为什么猪会沦为被吃的地步? 狗和猪的天壤之别的地位差别是怎样形成的? 让我们看看历史。

早期人类在长期狩猎的劳动实践中发现,为了补充食物可以将一些幼小的野生动物带回家中饲养,逐渐地其中有一些动物被驯化成家畜,从而出现了原始畜牧业。狗、山羊最早被驯化,其次是猪、牛、驴、马,再后来是火鸡、鸡。也有一些考古发现说猪的被驯化甚至更早于狗,在距今约7000年至6000年前的河姆渡遗址中,就有大量的家猪化石出土。不管如何,猪和狗都是最早被驯化的动物,也可以说它们和人类特别有缘吧。

原始畜牧业饲养动物的一个重要目的就是补充原始农业的不足,提供食物。现在看起来,一个动物需要符合几个条件,才适合被饲养。一是这个动物不能野性很大,难以驯服。狼和熊等就不符合这条件;二是这个动物必须是个杂食动物或者食草动物,一切肉食动物都不符合条件。因为饲养动物的目的是获得肉食,如果这个动物本身要食肉,是供养不起的。三是这个动物的个头要不大不小,个头太大对人形成威胁,个头太小不能提供足够的肉量,例如老鼠就太小。四是这个动物的繁殖力要强,几年生一胎或者更少就不合适。马、牛、羊、猪、狗、鸡在古代被称为六畜,就都符合以上的各种条件。这就是说:在原始畜牧业时期,饲养动物是以提供食物为主要目的,在那时候,狗和猪的命运和职能还没有分化。

后来,人们在实践中逐渐发现:在当时的条件下,这六畜中马、牛、狗都对生产和生活更为有用,例如狗可以看家,帮助主人放牧和狩猎;而羊、猪、鸡相对用处较少,就逐渐沦为食物的地位。有了分工以后,猪就越来越缺乏与与主人沟通交流的机会,而人们为了心安理得地吃猪肉,把一些‘懒惰’、‘愚蠢’、‘肮脏’等恶名加到猪的头上。其实,在刚被驯化时,猪和狗并没有太大的区别的。猪的悲剧是如果野性大一些如狼一样,还可以继续在野外生活,过着自由的生活,归顺了人以后,却又嫌它用处不大而被当作食物。

现在时代不同了,生产力大大发展,人类不再需要畜牧业来补充食物,现代农业可以供应远比肉类营养更丰富,更合理的食品了。另一方面,狗也不再需要去看家、放牧和狩猎,异化成了家庭中的宠物和家庭成员。但是,由于历史的原因,猪的食物地位却还没有改变。看了上面的介绍可以知道狗作宠物,猪当食物并非历来如此,反而是现在这些吃猪肉的人没有与时俱进啊。为什么如此说?因为,对这些人来说,几千年来加在猪身上的偏见还没有消除。让我们为猪正名吧!最新的科研证明:猪比狗还聪明,训兽员教猪和狗开门,猪只看了5遍就会开门了,而狗学了10遍之后才学会。猪的嗅觉也比狗灵敏,有些机场已经在用猪来检查暗藏的武器和毒品了。猪比狗还爱干净,现在新的时尚是养宠物猪,养过的人都可以证明这点。

肉食主义的逻辑悖论

对于肉的来源选择性失明,是对自私和贪欲的无耻掩盖。

把“盘中之肉”和动物身上的肉割裂开来就可以安心地吃肉了吗?

电视纪实频道中的野兽世界节目中可以看到这样的画面:一头虎、豹之类的猛兽扑到一头牛或者鹿身上,一口咬下一块带血的肉,有人觉得太残酷,不忍再看下去。但是,为什么同样一个人可以安心地吃牛肉、猪肉呢?因为人们在市场上买到的肉都是洗去了血水、在肉品店中分割好的。这些肉被切成方方的,甚至包上了保鲜薄膜,‘很像食品的样子’。人们在煮肉食前又进一步把肉切成小片或丝,以至于进食时难以想到肉的来源。经常看到一些动物保护人士裸身抗议的照片,他们在自己身上相关部位标示出‘排骨’、‘蹄髈’、‘里脊’等就是要提醒公众,你食用的肉本来是某一个动物的身上的一个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是一个生命,只有杀生,才能取得这块肉。其实,吃肉的人也不至于连这点常识都没有,只是在吃肉的时候,蓄意地“不去想这肉的来源”。以前有个笑话,当有人问不懂事的小孩,苹果和梨生长在哪里?小孩的回答是:在超市里。小孩这样回答是因为不懂事,但吃肉的人认为肉是来自肉店就未免有点装聋作哑了。当有人以为他不了解,认真地給他说明肉的来历时,他倒反而要生气了,“你不要破坏我的食欲!”是最常见的抱怨,说明他并非真的不知道。因为他既无法为自己的吃肉行为找到理由,又不想去改变。只好假定‘肉仅仅是一种店里买来的普通食品’来麻醉自己,给自己一个解脱。但是这种掩耳盗铃的做法真能给吃肉的人减轻罪恶感,带来精神上的解脱吗?

己所不欲,勿施于人

肉食主义的一个理由是人比动物强大,动物天生来就是供人们食用的。这种观点实质上是主张弱肉强食,我们虽然认为人类是文明的,与野兽不同,但为了给肉食找理由,又不得不搬出了丛林法则。这使我想起美国当代有名哲学家罗伯特·诺齐克在提倡素食主义时所用的聪明的论证方法,他说:“人觉得吃肉理所当然,因为人认为被吃的动物在感受力和智力上都远远低于人,无法与人比拟,那么,如果一种比人类优越的物种果真有朝一日从外星来到地球,也运用同样的标准,那他们也就可以心安理得地拿我们佐餐了。”说得好有道理! 我想:到那时候,我们一些主张肉食有理的朋友们是否会心甘情愿地贡献我们身上的每一块肉? 如果外星物种为了随时食用方便,也开设了‘养人场’,把我们饲养在其中,没有任何行动自由,只待养壮了供他们取食,我们是否会感到很愉快? 我相信,没有一个人会接受这种‘安排’,必定会奋起反抗,宁死不屈的。那么,我们凭什么要求在‘养猪场’、‘养牛场’和‘养鸡场’中的动物们接受我们强加的安排?这种安排规定这些动物来到这个世界的任务就是为了满足人的肉食口欲而贡献肉体和生命。己所不欲,勿施于人。要知道每个动物也都恋生怕死,也不愿接受被杀的命运;每个动物也怕痛,刀割皮肤都不能忍受,何况是开膛剥皮? 强加之余,必有后患。动物不会像人类一样组织起来反抗,但他们被杀之时的怨恨、痛苦、愤怒交织的心情势必影响到吃肉的人,近则化为毒素,进入肉体,最后被食肉的人连肉一起吃进。从更深的层面看,每年全球成亿头动物被屠宰,冤情积累,戾气冲天,已经影响到地球的大环境。现在反常天气和自然灾害频繁出现不能说与此无关。《吕氏春秋》中说:“食能以时,身必无灾”,该句中‘时’作节制解释。我们没有任何理由再以人比动物强大去食动物肉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