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教对「食」的定义

生活中离不开衣食住行,其中和我们关系最密切的是“食”。一说到“食”,一般人想到是我们吃的食物,这样理解是很狭窄的。“食”不光包括我们吃的东西,还包含有精神的“食”粮,这些“食”物共同滋养了我们生命。《阿含经》里是这样对“食”物定义:

“尔时,彼佛告诸比丘,说如此妙法。夫观食有九事,四种人间食,五种出人间食。云何四种是人间食?一者揣食,二者更乐食,三者念食,四者识食,是谓世间有四种之食。彼云何名为五种之食?出世间之表,一者禅食,二者愿食,三者念食,四者八解脱食,五者喜食,是谓名为五种之食。如是,比丘,九种之食,出世间之表。当共专念舍除四种之食,求于方便办五种之食。如是,比丘,当作是学。”

人间四食由翻译的不同也叫段食、触食、思食、识食。段食是我们吃下去的东西,只有我们欲界的众生有,其它二界的众生没有;触食是我们对食物的外表接触得到的感受,这是通三界的;思食是我们对食物的期望结果而产生的感受,也是通三界的;识食是我们对食物的认识而产生的感受,同样也通三界。这是我们常常见到的说法。

在《识论》里面有很详细的解释。《识论》云:

“经说食有四种,一者段食,变坏为相,为欲界系,香、味、触三,于变坏时能为食事,由此色处,非段食摄,以变坏时色无用故;二者触食,触境为相,为有漏触才取境时,摄受喜等能为食事,此触虽与诸识相应,属六识者食义偏胜,触粗显境,摄受喜乐,及顺益舍,资养胜故;三者意思食,希望为相,谓有漏思与欲俱转,希可爱境能为食事,此思虽与诸识相应,属意识者,食义偏胜,意识于境希望胜故;四者识食,执持为相,谓有漏识,由段触思势力增长,能为食事,此识虽通诸识自体,而第八识食义偏胜,一类相续,执持胜故,此四能持有情身命,令不坏断,故名为食。”

出世间的食有五种:一者禅食,二者愿食,三者念食,四者八解脱食,五者喜食。我们每天念供的时候就有念到“禅悦为食”,这是我们出世间的第一种法食。我们常常念四宏誓愿,这就是我们的通愿,所以“愿”是我们的第二法食。我们念念希望成佛度众生,这个“念”的力量是我们第三种法食。八种解脱能让我们走上究竟成佛之路,所以是我们出世间的第四种法食。随喜各种的利益,是我们最后一种法食。

《阿含经》里还有说:“世尊告阿那律曰,一切诸法,由食而住,在眼以眠为食,耳以声为食,鼻以香为食,舌以味为食,身以细滑为食,意以法为食,涅槃以无放逸为食。”

《维摩经》里面维摩诘居士对迦叶的对话也说:“迦叶住平等法,应次行乞食,为不食故,应行乞食。为坏和合相故,应取抟食。为不受故,应受彼食。斯皆是破五阴法,成涅槃食。”

一切众生由食而存,无食则死。而食则包括了世间、出世间九种之多。不管是法食还是色食都在滋养我们。我们应知食处、应明食用。努力舍去世间的四食,营办出世间的五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