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人不知因果,大乱之道也

因果者,世出世间圣人,平治天下,度脱众生之大权也。现今世道之乱,实为振古所未闻。推原其故,皆由自私自利之心所酿成。由其存一自私自利之心,则损人利己,伤天害理之事,任意竞为。孝、弟、忠、信、礼、义、廉、耻之道,邈然不顾。是以世道人心日趋于黑暗,无由得到正大光明之域。倘能知祸福无门,唯人自召。善恶之报,如影随形。

利人即是利己,害人甚于害己。杀人之父者,人亦杀其父。杀人之兄者,人亦杀其兄。善事其亲者,其子必孝。善事其兄者,其子必弟。如屋檐水,后必继前。由是观之,孝亲、敬兄、爱人、利物,皆为自己后来福基。损人利己,伤天害理,皆为自己后来祸本。人虽至愚,断无幸灾乐祸,趋凶避吉者。而究其所行,适得其反。何也?以其未遇明理之人,为彼详细发挥因果报应之事理故也。天下不治,匹夫有责。匹夫何能令天下治乎?使天下之人同皆知因识果,则贪、瞋、痴心不至炽盛,杀、盗、淫业不敢妄作。爱人利物,乐天知命。心地既已正大光明,则前程所至,无往不是光明之域。

李圆净居士悯世陷溺,特述《到光明之路》,其要在于提倡因果报应。周安士云,人人知因果,大治之道也。人人不知因果,大乱之道也。是知因果报应,实为持身接物,淑世善民,希圣希贤,成佛作祖,自始至终之要道。唯冀阅者彻底洗涤自私自利之心,以自明其明德,则天下幸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