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们的生命过程中,心中诸多的烦恼现象,总是围绕著「我」在打转。为了「我」,总是觉得不满足、不自在,经常渴望、渴求著身外之物,不时的埋怨、怀疑、嫉妒、贪求、瞋恨,而造了种种业。等到必须受报时,往往又不希望受报,就像欠了债却赖帐不还,因此又造了更多的业,这就是佛教所说的「五蕴炽盛苦」。

所谓的「五蕴」:色、受、想、行、识,就是我们身心的组成,也就是构成人身的要素,可以分成精神和物质两个部分。物质的部分叫做「色」,它是形状、形态的意思,也就是身体的物质现象。其余四种都属于心理、精神现象:其中「受」是感受的意思;「想」是在感受以后所产生的认知;「行」则是在认知产生之后,兴起应该如何处理、如何反应的决定。这三种属于心理层次。

而第五蕴叫做「识」,识是我们生命的主体,是从出生到死亡、从此生到来生,是整个生命过程中的主体。当我们的身体和心理两部分互相组合、影响之后,就会产生行为、动作,行为发生以后,就会形成一种力量,我们称之为「业力」,也就是我们的意识本质。行为包括身体、语言、心理三方面,因此「识」就是由身、口、意的行为所造成,并余留下来的一股力量。我们现在造了意识的因,带著这些意识,有可能在这一生就接受果报,也有可能到来生才受报。

一般人以为「识」就是「灵魂」,但「灵魂」是持续不变、永远相同的,而「识」却不断地变化著。只要继续造业,无论是善业或恶业,识的成分都会随著改变,当我们接受果报时,识的成分也会随之不同。所以,接受果报的同时就在造因,造因的同时又会接受果报,如此循环不息,识的内容因此经常在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