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一个有情众生而言,一旦形成阴阳之隔,就好像你活着他死了,就失去了联系。实际情况并非如此,有情之间是无法失联的,“生死”、“存亡”并不是绝对的生命特征,应该更贴切地理解为“隐”和“显”的关系。六道情状唯同一心体所造,随业到哪一道,就会显现在哪一道,另外五道则隐而不显,隐显相互依存又相互转换,凡夫看不清全部而只能感受片面,便将隐显转换误以为是生离死别。实际上轮回不息,神识常在,只不过有四种不同的情状在串联而已。
我们比较熟知的是死后的中阴身阶段,这时间段称为“中有”;还有到人道来投母胎,初受生之际,刹那间五蕴入胎的初念,称为“生有”;在生之后、死之前的一生,由过去所本的业感之有称为“本有”;由过去业力感一生果报,到命终最后的刹那,五蕴状态寿命将尽时,称为“死有”;死后生前的中间环节,就是“中有”。
所以“利益存亡”,既是利益生者,也即“济生”;也要利益死者,也即“度死”。修行就是为了攻破生死之际,打通隐显的障碍,所谓的“了生脱死”正是在此体现的。
为人一世都以为自己在做主,实际上都是识的妄想分别,在将要面对死亡的时候,意识作用越来越弱,没有主宰的能力,就只能任凭业力群起而攻之。所以在我人本来罪业的存储已经占绝大多数的情况下,临命终时只有仰仗信佛的六亲眷属帮助救度,也就是说“临时抱佛脚”也是有作用的,这便是地藏菩萨的慈悲愿力。
所以临命终时,亲人应该尽可能去代此人修福,“以资前路”就是说一定会在将要命运大转化的关口,对临终人发生积极的作用。犹如准备好足够的盘缠资粮,让其一路走好,免除三恶道苦,而生人天善处,经文中比喻为省却泥泞不堪的恶路,而能到达平缓的地段。
修福的第一项是发心“悬幡盖”,就是道场中有经咒法宝的幔帐,幡盖有一个殊胜,随风而散之处,皆能传扬三宝因缘,是转轮王福的正因,乃至小王之位的果报;
第二项是“燃油灯”,燃四十九灯功德,可以照诸幽冥境,其中苦难众生蒙此光明,互相得见,悉得息苦;
第三项是“转读尊经,供养佛像及诸圣像”,读诵佛所说的圣言经典,本质上就是转我人的凡心为圣知见,供养圣像,可以说自己成就了一切有缘众生的礼拜福田;
第四项是念佛菩萨或者辟支佛圣人的名号,只要临终人听进去,熏在阿赖耶识,便是解脱成佛的金刚道种。但凡有眷属为临终人做此临终关怀、修此圣因,“如是众罪悉皆消灭”。
进入“中有”也就是“中阴身”阶段后,意味着神识已经离开色身,这一期生命已经成为历史了。人死后的中阴身,身高只有一尺左右,不受山河大地所障,也要经历小轮回,七天一次生死,一般来说四十九天后就要去投胎转世了。
经中说“身死之后,七七日内,广造众善”:首先最重要的是,命终之日切莫杀生而造恶缘,有些人父母在世时不孝顺,死后为了面子而大办丧事,必然会广造杀生之业,如此一来命债就欠在亡者身上了;其次是依止佛菩萨、三宝而做功德利益等事,比如至心勤恳地设斋供养,奉献佛僧,所谓“三宝门中好求福”;千万不可求神拜鬼,如果依此迷信活动而行事,对亡者而言不但不顶事儿,还会雪上加霜地害事儿(可以障碍亡灵,导致本来能得的人身也会推迟,本来可以生天而未能生天,本来会往生净土而没有成功,特别是后者,则罪过就太大了)。
如果能依法做功德,不但利益亡者,阳上人也得利益,而且比例更大,七分功德中,六分功德归生者自利,这正是“利益存亡”的内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