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蕴的可怕就是「变状如是」

我们的五蕴身心世界本来是五种功能,就是一个色受想行识,就是一个因缘所生法,按照唯识学的说法叫做依他起性,它没有好坏。比方说,你是一个男众的五蕴,你是一个女众的五蕴,每一个人各有各的五蕴。它只是一个色法跟心法的活动的功能,它没有好坏。但是如果你不断地逼迫它,你不断地刺激它,它就容易出生烦恼。就是说,五蕴本身不是烦恼,但是作为凡夫你不能刺激它,你老伤害它、老干扰它,那这个就有问题了。

那么它就会怎么样呢?我们看经文。

“其舍恐怖,变状如是。”为什么五蕴的这个宅变成恐怖呢?因为你老刺激它,它就会产生五种烦恼火出来。五蕴本身不是火。诸位!果报体是没有善恶的,你不能说我的五蕴是善,你的五蕴是恶。五蕴只有苦乐的差别,你福报大,你的五蕴快乐一点;我的五蕴差一点,痛苦一点。到底快乐的果报比较好修行,还是痛苦的果报好修行,难讲!你如果把痛苦变成一种激发的动力,那反而是一种逆增上缘。

所以,重点是安定,你要有一个安定的环境。但是,如果到了五浊恶世,它是越来越不安定,彼此间互相的刺激、环境的逼迫,所以这个五蕴就会产生变化。

这有三种变化:第一个,从五蕴产生烦恼,这第一种变化,烦恼障;烦恼不断地活动,贪瞋痴慢,如果你不动,不阻止它,放纵它,它就会转成业障,造生死业力;如果业力再不阻止,来生就变成果报,又创造下一个五蕴了。所以它有三种变状:烦恼、业障、报障。

我们举一个例子。在《大毗婆沙论》说,有一个比丘住在一个人烟稀少的寂静处,晚上在自己的茅蓬打坐,突然间听到窗外有两个鬼在对话。这鬼都是晚上出来活动,就跑到这个比丘的窗户旁边,两个就开始讲话了。其中一个鬼就说了,他说:“我昔集珍财,以法或非法。他今受富乐,我独受贫苦。”我过去世是一个大商人,做很大的买卖,努力集积很多的珍宝,“我昔集珍财”,我做人的时候可会赚钱了。

但是这个赚钱的过程,“以法或非法”,有时候是合法的赚钱,有时候起贪烦恼,就是用不正当的手段去骗取。所以,我赚钱的过程,有时候是合法,有时候是非法。怎么样?烦恼出现了!当然这个地方他如果付诸行动,那就是有罪业了,这个烦恼业力都出来了。他本来是一个五蕴,但是他控制不住的时候产生烦恼业力。那么这个业力结果呢?你看结果就是这样子:“他今受富乐。”你看我的子女可好了,我的所有的努力,我的儿子现在正享受。那我呢?“我独受贫苦”,我现在受饿鬼的痛苦果报。

好,我们看什么叫做“变状如是”。就是说,这个饿鬼,他上辈子不是饿鬼,他上辈子是个人,他怎么就变饿鬼呢?“以法或非法。”就是,上辈子他的内心出现烦恼活动,这个烦恼还没有变做果报的时候,他没有阻止它,所以,他内心从一种依他起性变成遍计执,从一种中性的五蕴变成烦恼。第一个“变状”的时候,他没有采取行动,等到造业的时候他也没有采取行动。好了,到了第二生,“他今受富乐,我独受贫苦”,就变成我这个情况了。

这个饿鬼怎么来的?就是三种变化。本来是烦恼,你不当一回事,后来变成业力你还不当一回事,来生你就知道怕了,“他今受富乐,我独受贫苦”。这个人的生命就是这样变出来的,就三种变化,唯心所现,唯识所变。烦恼你不管它,就变成业力;业力再不管它,就变成果报,就这样子。这个五蕴的可怕就是“变状如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