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常做某一类的事,就会变成某一类的人

冈波巴大师的《菩提道次第论》说:

“如果一个人前生喜欢杀生,今生也大都喜欢杀生;前生喜欢偷盗,今生也大都喜欢偷盗。因此我们看到,有的人从小到大以杀生为乐,有的人连昆虫蝼蚁亦不忍伤害。”如果我们必须用一句话,来表达业力论之精义,我们可以这样说:

“人如果常常做某一类的事,他就会变成某一类的人。”一个人要是做了三十年的警察,他的思想、行动、谈吐自然就象一个警察。要是他做了三十年的木匠,他的思想行动,就自然象是个木匠。有一次我和一位当牙科医生的朋友,一起去逛动物园,我看猩猩、老虎、狮子是整个的看;他却紧瞪着看他们的牙齿。回家的路上,他不停的和我谈动物的牙齿和人类的牙齿,有着什么样的分别,说得津津有味,真是三句不离本行。

一个生意人的脑子里,装满了各种数目字,一天到晚所想的,当然是如何赚钱;平常人去逛公园是去欣赏风景,生意人却不自主的要盘算一下,此公园之收益是蚀本还是赚钱。看见任何一个新的物品,马上就动脑筋,能否买卖此物来营利。

由以上这些例子看来,“人如果常做某一类的事情,他就会变成某一类的人”是一点都不错的。心理学亦讲人之性格,乃由习惯行为之累积而成的,若无习惯之薰习,则人格之形成殆为不可能之事。普通心理学囿于科学方法之限制,不能大胆的提出三世因果之人格形成论,因此对一些突出之天才现象,以现世因果的片面看法极难自圆其说。遗传学之因子论,亦难全部解释各种天才现象。

莫札特和爱因斯坦的祖先,恐怕未见得有如此雄厚的音乐和科学染色体,产生出这样的天才来。身体的构造当然会影响心理,但生理因素决非是百分之百构成人心之原因。这虽然是科学和哲学上一个悬而未决的问题,但就佛家的立场来说,三世因果之心灵转世轮回说,似远较片面行为主义心理学来得充实合理。三世轮回说,并非落伍的村妇之谈,而是具有极高深哲理的一种学说,其深邃之含蕴非骤尔能明者。简单说来,吾人如承认生物有“本能”和人类有“天赋”之事实,则众生有前生之假设,实为极合理之想法。

上述之由习惯而形成人格,由前生之串习而产生今生之禀赋差异,不可误会以之为定命论。禀赋之生成虽已成定局,但发扬或减损此项禀赋亦人力所可为者。人格之形成并非全由禀赋,后天之环境、教育及努力亦占一大半因素。大体说来,人格之形成乃由先天的业力习气所赋予人之禀赋及后天之努力、教育等,二种因素混合而成,缺一不可。所以不是完全的定命论,也不是完全的后天论,是一种综合先天及后天因素的缘起论。

至此为止,我们已经从六个不同的观点,来说明佛家业力论的思想内容。即:(一)业力是一种力量; (二)业力是一种神秘; (三)业力意味着命运; (四)业力是一种关系;(五)业力是一种道德公正律;(六)业力是造成人的禀赋与性格之培养力量。佛教之业力思想,我想大概不外乎上面六个要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