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门戒律中的「三聚净戒」

《菩萨戒义疏》云三聚戒:“聚、集也,戒、禁戒。此三种戒,能摄一切大乘诸戒,故名三聚戒。”

《庄严论》云:“初律仪戒,以禁防为体,后摄善摄生二戒,以勤勇为体。”

一、摄律仪戒:摄律仪戒者,谓一切律仪,无不聚摄也。律、即法律,是禁止之义。仪,即仪式,是轨范之义。法苑珠林云:“摄律仪者,要惟有四。”

一者,不得为利养故自赞毁他。

二者,不得故悭不施前人。

三者,不得嗔心打骂众生。

四者,不得谤大乘经典。

持此四法,无恶不离,故名摄律仪戒。

二、摄善法戒:摄善法戒者,所行之行,能行一切善法也。谓身口意所作善法,及闻思修三慧,布施等六度之法,无不聚摄,故名摄善法戒。

三、摄众生戒:摄众生戒者,谓能摄受一切众生也。能摄之行,即是慈、悲、喜、舍。

慈名爱念,能与众生乐故。

悲名怜愍,能拔众生苦故。

喜名庆喜,庆一切众生离苦得乐故。

舍名无憎无爱,常念众生同得无憎无爱故。

以此等法,摄诸众生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