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天,佛陀与弟子们在外行化后,准备返回精舍。途中,佛陀突然离开大道,转而带领大众避入草丛。

对于佛陀这样的行径,弟子们心里非常纳闷,于是阿难问道:‘世尊,我们为何舍却正路不走,反而行入草丛呢?’佛陀正色回答:‘前方有贼!走在我们后面的那三人将会被贼所制伏。’

原来,在前方不远处,有堆黄金遗落于路边,兄弟三人行经此处,一见到闪闪发亮的黄金,不禁眉开眼笑,乐不可支。为了小心起见,他们左顾右盼、东张西望,确定没人看见后,便弯下腰捡拾这些黄金。

为了这个意外收获,他们决定要好好庆祝一番。于是,大哥说:‘老二,你到城里去买一些酒菜回来,我们先吃饱喝足,再来分这些金子。’老二高兴地走到城里,买了各式酒菜,但心中却生起一个可怕的计谋,他想:‘我若在饭菜里下毒,毒死他们二人,不就可以独得所有金子。’于是老二便依计行事。城外的另两人也被黄金蒙蔽了良心,决定不顾情义,杀人灭口。

老二带着酒菜回来时,还在想着自己完美无缺的计谋,心里根本没有防范。这时,大哥及老三看准时机,趁其不备,便联手将他杀害。达到目的后,大哥及老三高兴地拿起酒就喝,并且大嚼饭菜。不稍片刻,二人即不支倒地,毒发身亡。

典故摘自:《旧杂譬喻经·卷一》

省思

《四十二章经》云:‘财色于人,人之不舍。譬如刀刃有蜜,不足一餐之美。小儿舐之,则有割舌之患。’因此,世尊将财宝视若贼人,贪着财物,不仅带来祸患,也蒙蔽自心,劫自性功德。众生当看清世间无常、四大苦空、五阴无我之相,唯有少欲知足,识得自性珍宝,方能得到真正的解脱自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