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家的性质与作用

在佛教,出家人分为五种:那就是沙弥、沙弥尼、式叉摩尼、比丘、比丘尼。这五种,也就是五等或五类,男的受了十戒,称为沙弥,女的受了十戒,称为沙弥尼;男的受了出家戒的全部戒,称为比丘,女的受了出家戒的全部戒,称为比丘尼。

式叉摩尼,是沙弥尼至比丘尼阶段中的一个过程,每一个沙弥尼,必须经过两年式叉摩尼的过程,才能受比丘尼戒而成为比丘尼,这主要是为了防止女人在俗时怀了孕来出家,才这样规定的,因为沙弥尼的时间是不限定的,如果女人出家时已经十八岁,受了沙弥尼十戒,随即便予受式叉摩尼法,经过两年,没有怀孕的现象,习惯于出家的生活,到二十岁,便可受比丘尼戒了。

出家的意义,上面已经谈过,至于出家的性质,佛教分为三类:

第一,身心俱出家:身体住于山林寺院,是身出家;心里不再恋慕世俗的五欲之乐,不计名利的得失,是心出家;身心一致,安心乐道,便是身心俱出家。这是出家的正轨,也是出家的本分。

第二,身出家心不出家:有人虽然剃了头发,穿了僧衣,住于寺院,不婚不嫁,或也做到洁身自爱,但他们的内心与外表,不能一致,身心矛盾,外表是出家了,内心却渴想着五欲,他们是为了生活而出家,乃至是为了社会的声望与地位而出家,他们对于出家的生活方式,虽然不感兴趣,但为生活问题及社会关系的牵制,又不得不勉强下去。

这种人是最可怜悯的,他们得不到现实生活的情趣,也得不到佛法给予的利益,他们却能得到可怕的来世果报,因为他们对于佛教的信仰,是会有问题的,他们的出家生活也不能完整无瑕的。所以这是佛所诃责的一种,却又是末法时代常见的一种。

第三,心出家身不出家:这是圣位菩萨,他们并不贪恋五欲之乐,为了化度众生,却常化现在家人的身分,蓄妻生子,如维摩诘及贤护,就是这样的。唯其虽然居家而受用妻子,他们的心境却是不耽不着的,无贪无欲的,清净明洁的。不过,这绝不是一般凡夫所能做得到的,故也不是出家的通轨,不能成为出家生活的法式。

佛教之有出家的生活方式,也有多层的作用:

第一是为了生脱死的理由而有:这是重于出世精神的向往,而有出家生活的要求。

第二是为警世导俗的理由而有:这是针对着那些迷恋于声色之阵、沈醉于五欲之海的人们,开出清醒解毒的法门。

第三是为佛法住世的理由而有:这是着眼于僧团的建立,以期有规律而永久地展开并继续弘扬佛法的任务。

但是,既在佛教中出家,绝对的多数,应该并且必然要兼有三种全部的作用:对自己是求解脱生死,对他人是为警世导俗,对佛教则为住持弘扬。三者缺其一,便不能完美。出家而不自求了脱生死,那是不必出家的;出家而不警世导俗,那就有违佛法化世的精神;出家而不住持佛法,那就有负佛法的大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