忠曰:“定式坐禅,到定钟鸣而止,此后再禅坐,此曰再请禅。”

《敕修清规·大坐参》云:“如坐再请禅,住持后门入,归位,不巡堂。头首随众,或抽解者,即归被位。更深,住持出,闻首座开枕响,众方偃息。在道兄弟不以此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