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说曰:“戒腊簿者,小僧籍也。”

《敕修清规·维那》云:“或有他缘,或暂假出入,将戒腊簿、假簿、堂司须知簿,亲送过客司,令摄之。”又〈谢挂搭〉云:“侍者先期取堂司戒腊簿检看,新挂搭戒腊在上者一人为参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