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元一九五二年,世界佛教徒友谊会第二次大会在日本举行,美籍奥尔高特(Colonel Henry Stell Olcott)根据佛陀成道时圣体放出之六种色光,设计一面六色旗,作为世界佛教教旗,由锡兰代表提出通过。六色为蓝、黄、红、白、橙及前五色之混合色。其构图,纵横均为蓝、黄、红、白、橙等色,此等诸色系象征全世界各种人种之颜色。其中,横者表示普遍全世界人类之和睦相处,纵者表示世界之和平,直至永远。又就佛教立场而言,教旗之颜色,亦象征佛陀庄严法相和圣教之意义。蓝色象征佛教慈悲和平之主旨,黄色表示中道了义,即离于空有、究竟彻底之义,红色表示成就福慧、庄严吉祥,白色表示清净解脱、法尔如是,橙色表示佛法之本质乃智慧、坚固而庄严的,五色之混合色表示真如不二之义。要言之,佛教教旗有“不分种族、国籍,不分畛域、肤色,一切众生皆有佛性,是心是佛,是心作佛”之含意。 p26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