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眼乃至身】 p0999

显扬一卷十二页云:眼、谓一切种子阿赖耶识之所执受,四大所造色为境界,缘色境识之所依止,净色为体。色蕴所摄,无见有对。如眼、如是耳鼻舌身、亦尔。此中差别者,谓各行自境,缘自境识之所依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