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术语)六因之一。心王与心所互相应,以心王为因,而起心所,以心所为因,而起心王,故彼此相应,名为相应因。其相应之义,心王与心所有平等之义五种也。是云五义平等。俱舍论六曰:“由五平等共相应义立相应因。”又曰:“唯心心所,是相应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