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何的杀盗淫妄,都不能给它一个正当的理由

我去年去参加大专斋戒学会的一个开示。有一个大学生,他学医学的。他在学校要去抓小白鼠来解剖,他才知道这个生理结构。他学佛了,知道因果,这个杀生不好。他就递一个纸条给我说:法师啊,有没有办法让我在解剖这个动物的时候,我不再生起愧疚之心?

我说你要是没有愧疚之心,你就完了!你就是应该有愧疚之心,因为它本来就是一个错误的行为。我让你没有愧疚之心,那我不是害了你吗?

就是说,你今天去杀生,你知道这件事情有更大的目标——我虽然把一只老鼠杀了,但是我得到更多的知识,我未来会成就更多的众生。以惭愧心偶一为之,这个问题不大,因为你没有伤到你的善根。但如果说你杀生到最后已经形成一种无惭无愧了,变成习惯性,那就糟了!

诸位!任何的过失你都不要给它任何的理由!真的,你给它理由你就糟了。你只能够当作一时的过渡。革命者他为什么堕入神道?因为他给杀生冠上了一种非常合理的理由,因为他要维持正义。

任何的过失,杀盗淫妄,诸位都不能给它一个正当的理由。

你只有在不得已的情况下,起惭愧心,偶一为之,可以。你不能说,唉呀,我要维持正义,所以我必须把某些人给消除掉。瞋心没有任何理由!关键不是佛陀制不制,关键你起瞋心,你加强它的力量,缘起法就是这个道理,你自然地变成神道,这个规则不是谁定的。

因为你心态改变了,你以瞋心为根本,你自然就变成神道了。所以这个地方值得注意,关键在这个“各各自谓成无上道”,他把瞋心当作功德想,而失去了增上心、惭愧心来自我调整。